创新
創新
창신
INNOVATION
2009年
4期
16-19
,共4页
表见合伙%新《合伙企业法》第76条%表见代理%民事欺诈
錶見閤夥%新《閤夥企業法》第76條%錶見代理%民事欺詐
표견합화%신《합화기업법》제76조%표견대리%민사기사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是一部非常有效地法律,但其最大缺陷是仍然没有规定表见合伙制度.表见合伙与表见代理、与民事欺诈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用表见代理与民事欺诈解决实践中的表见合伙纠纷.新<合伙企业法>第76条的规定让人困惑,像似表见合伙,实则不然.建立表见合伙制度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彰显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充分救济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表见合伙制度.
2007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閤夥企業法>是一部非常有效地法律,但其最大缺陷是仍然沒有規定錶見閤夥製度.錶見閤夥與錶見代理、與民事欺詐是有明顯區彆的,不能用錶見代理與民事欺詐解決實踐中的錶見閤夥糾紛.新<閤夥企業法>第76條的規定讓人睏惑,像似錶見閤夥,實則不然.建立錶見閤夥製度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彰顯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充分救濟善意第三人的權利.因此,我國應噹建立錶見閤夥製度.
2007년6월1일개시실시적신<합화기업법>시일부비상유효지법률,단기최대결함시잉연몰유규정표견합화제도.표견합화여표견대리、여민사기사시유명현구별적,불능용표견대리여민사기사해결실천중적표견합화규분.신<합화기업법>제76조적규정양인곤혹,상사표견합화,실칙불연.건립표견합화제도경유리우보장교역공평화안전,창현선의제삼인적이익,충분구제선의제삼인적권리.인차,아국응당건립표견합화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