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3年
10期
170-170
,共1页
挪用资金罪%三个月未还%个人使用
挪用資金罪%三箇月未還%箇人使用
나용자금죄%삼개월미환%개인사용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三个月是指从挪用之日起到被害单位发现满三个月,还是从挪用之日到立案抑或到起诉时已满三个月。关于这“三个月”如何计算,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实践中亦存有诸多分歧。而此时间点的界定,直接关系到挪用数额的认定,进而影响到挪用资金罪的定罪和量刑。本文将对该问题提出一些肤浅的看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中“挪用本單位資金歸箇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箇月未還”的三箇月是指從挪用之日起到被害單位髮現滿三箇月,還是從挪用之日到立案抑或到起訴時已滿三箇月。關于這“三箇月”如何計算,法律規定較為模糊,實踐中亦存有諸多分歧。而此時間點的界定,直接關繫到挪用數額的認定,進而影響到挪用資金罪的定罪和量刑。本文將對該問題提齣一些膚淺的看法。
형법제이백칠십이조중“나용본단위자금귀개인사용,수액교대,초과삼개월미환”적삼개월시지종나용지일기도피해단위발현만삼개월,환시종나용지일도입안억혹도기소시이만삼개월。관우저“삼개월”여하계산,법률규정교위모호,실천중역존유제다분기。이차시간점적계정,직접관계도나용수액적인정,진이영향도나용자금죄적정죄화양형。본문장대해문제제출일사부천적간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