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苑
證券法苑
증권법원
ZHENG QUAN FA YUAN
2013年
1期
342-353
,共12页
估值调整协议%对赌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估值調整協議%對賭協議%私募股權投資
고치조정협의%대도협의%사모고권투자
“估值调整协议”(又译为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常见协议.作为舶来品,此类协议本来是投资界为了解决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信息掌握的不全面而开发设计出来的一种估值调整工具,但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较大争议.本文从国内引起较大关注的首起案例出发,介绍了三级法院对该案协议效力认识的不同,并分析认为此类协议的核心并非赌博,实质是投资策略工具,并且具有期权性质.因此,不宜简单套用以往关于保底无效的法律规定否认协议效力,同时也要注意协议对补偿主体的约定不能导致公司资本的抽逃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最后,本文建议实践中对此类协议采用“疏”而非“堵”的政策,发挥此类协议的正面价值,同时避免其负面影响.
“估值調整協議”(又譯為對賭協議)是私募股權投資中的常見協議.作為舶來品,此類協議本來是投資界為瞭解決投資方對被投資企業信息掌握的不全麵而開髮設計齣來的一種估值調整工具,但卻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引起瞭較大爭議.本文從國內引起較大關註的首起案例齣髮,介紹瞭三級法院對該案協議效力認識的不同,併分析認為此類協議的覈心併非賭博,實質是投資策略工具,併且具有期權性質.因此,不宜簡單套用以往關于保底無效的法律規定否認協議效力,同時也要註意協議對補償主體的約定不能導緻公司資本的抽逃而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最後,本文建議實踐中對此類協議採用“疏”而非“堵”的政策,髮揮此類協議的正麵價值,同時避免其負麵影響.
“고치조정협의”(우역위대도협의)시사모고권투자중적상견협의.작위박래품,차류협의본래시투자계위료해결투자방대피투자기업신식장악적불전면이개발설계출래적일충고치조정공구,단각재아국사법실천중인기료교대쟁의.본문종국내인기교대관주적수기안례출발,개소료삼급법원대해안협의효력인식적불동,병분석인위차류협의적핵심병비도박,실질시투자책략공구,병차구유기권성질.인차,불의간단투용이왕관우보저무효적법률규정부인협의효력,동시야요주의협의대보상주체적약정불능도치공사자본적추도이손해공사채권인이익.최후,본문건의실천중대차류협의채용“소”이비“도”적정책,발휘차류협의적정면개치,동시피면기부면영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