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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학습여탐색
STUDY & EXPLORATION
2013年
8期
76-80
,共5页
"高级法"%理性%立法%立法法理学%法学理论研究
"高級法"%理性%立法%立法法理學%法學理論研究
"고급법"%이성%입법%입법법이학%법학이론연구
在法律实证主义兴起以前,最有影响力的法律理论几乎都将世俗法律的效力归结为某种“高级法”的权威,因此,法律不是人的理性所能控制的,当然也就无所谓理性立法.古典自然法理论提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在承认人的理性能力的前提下,更是将法律归结为人的理性活动的结果,即所谓理性主义法律观.但在法律实证主义视野内,立法并非纯粹的科学活动,而是政治行为的结果,后者并非都是理性的,所以,立法也就不是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法学所要研究的问题.法律与立法的分离,促使法学研究的重点出现了“司法化”的转变,现代法律科学正是在这个法律规则及其适用的意义上具有了“科学”的含义.20世纪末产生的立法法理学,则尝试拆除法律与立法之间的篱笆,揭示出立法中的理性及其可能性,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化法学理论研究的新视角.
在法律實證主義興起以前,最有影響力的法律理論幾乎都將世俗法律的效力歸結為某種“高級法”的權威,因此,法律不是人的理性所能控製的,噹然也就無所謂理性立法.古典自然法理論提齣“法律是人類理性的體現”,在承認人的理性能力的前提下,更是將法律歸結為人的理性活動的結果,即所謂理性主義法律觀.但在法律實證主義視野內,立法併非純粹的科學活動,而是政治行為的結果,後者併非都是理性的,所以,立法也就不是嚴格科學意義上的法學所要研究的問題.法律與立法的分離,促使法學研究的重點齣現瞭“司法化”的轉變,現代法律科學正是在這箇法律規則及其適用的意義上具有瞭“科學”的含義.20世紀末產生的立法法理學,則嘗試拆除法律與立法之間的籬笆,揭示齣立法中的理性及其可能性,其為我們提供瞭一箇深化法學理論研究的新視角.
재법률실증주의흥기이전,최유영향력적법률이론궤호도장세속법률적효력귀결위모충“고급법”적권위,인차,법률불시인적이성소능공제적,당연야취무소위이성입법.고전자연법이론제출“법률시인류이성적체현”,재승인인적이성능력적전제하,경시장법률귀결위인적이성활동적결과,즉소위이성주의법률관.단재법률실증주의시야내,입법병비순수적과학활동,이시정치행위적결과,후자병비도시이성적,소이,입법야취불시엄격과학의의상적법학소요연구적문제.법률여입법적분리,촉사법학연구적중점출현료“사법화”적전변,현대법률과학정시재저개법률규칙급기괄용적의의상구유료“과학”적함의.20세기말산생적입법법이학,칙상시탁제법률여입법지간적리파,게시출입법중적이성급기가능성,기위아문제공료일개심화법학이론연구적신시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