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22期
43-44
,共2页
附条件不起诉%价值%监督
附條件不起訴%價值%鑑督
부조건불기소%개치%감독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在刑诉法中确立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在第271条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做出了规定,表明了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式确立.但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不够完善、具体,导致在实践中存在实际操作案例少,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完备的司法救济措施.
《刑事訴訟法脩正案》首次在刑訴法中確立瞭“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輓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併在第271條對未成年人的附條件不起訴做齣瞭規定,錶明瞭我國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製度的正式確立.但對于附條件不起訴規定不夠完善、具體,導緻在實踐中存在實際操作案例少,鑑督製約機製不完善等問題.要貫徹落實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製度,必鬚加彊鑑督機製,建立完備的司法救濟措施.
《형사소송법수정안》수차재형소법중학립료“대범죄적미성년인실행교육、감화、만구적방침,견지교육위주、징벌위보적원칙”,병재제271조대미성년인적부조건불기소주출료규정,표명료아국미성년인부조건불기소제도적정식학립.단대우부조건불기소규정불구완선、구체,도치재실천중존재실제조작안례소,감독제약궤제불완선등문제.요관철락실미성년인부조건불기소제도,필수가강감독궤제,건립완비적사법구제조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