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
남경대학법률평론
NANJING DAXUE FALV PINGLUN
2014年
1期
225-239
,共15页
合规计划%企业犯罪预防%效度
閤規計劃%企業犯罪預防%效度
합규계화%기업범죄예방%효도
基于对传统企业犯罪预防模式的反思,以及企业责任形式的转变,尤其是文化责任、结构性疏忽的采用,企业合规计划(Corporate Compliance Program)得以产生并蓬勃发生;对于合规计划的效度问题,实证研究缘于方法论的缺陷,难以达成一致结论;从实证转向逻辑思辨,合规计划对于企业及其职员过失犯罪具有显著作用,而对于故意犯罪,则应区分犯罪主体;对于一般企业职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故意犯罪具有一定作用,但对于企业高层职员则难见成效;基于对合规计划及其成效的分析,文章提出选择性借鉴的观点,增加激励机制,严厉刑罚,同时避免合规计划的过度适用引起的诸多问题.
基于對傳統企業犯罪預防模式的反思,以及企業責任形式的轉變,尤其是文化責任、結構性疏忽的採用,企業閤規計劃(Corporate Compliance Program)得以產生併蓬勃髮生;對于閤規計劃的效度問題,實證研究緣于方法論的缺陷,難以達成一緻結論;從實證轉嚮邏輯思辨,閤規計劃對于企業及其職員過失犯罪具有顯著作用,而對于故意犯罪,則應區分犯罪主體;對于一般企業職員及中層管理人員的故意犯罪具有一定作用,但對于企業高層職員則難見成效;基于對閤規計劃及其成效的分析,文章提齣選擇性藉鑒的觀點,增加激勵機製,嚴厲刑罰,同時避免閤規計劃的過度適用引起的諸多問題.
기우대전통기업범죄예방모식적반사,이급기업책임형식적전변,우기시문화책임、결구성소홀적채용,기업합규계화(Corporate Compliance Program)득이산생병봉발발생;대우합규계화적효도문제,실증연구연우방법론적결함,난이체성일치결론;종실증전향라집사변,합규계화대우기업급기직원과실범죄구유현저작용,이대우고의범죄,칙응구분범죄주체;대우일반기업직원급중층관리인원적고의범죄구유일정작용,단대우기업고층직원칙난견성효;기우대합규계화급기성효적분석,문장제출선택성차감적관점,증가격려궤제,엄려형벌,동시피면합규계화적과도괄용인기적제다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