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湖北函授大學學報
호북함수대학학보
JOURNAL OF HUBEI CORRESPONDENCE UNIVERSITY
2014年
11期
89-90
,共2页
胎儿%生命权%堕胎%侵权
胎兒%生命權%墮胎%侵權
태인%생명권%타태%침권
胎儿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国内一直处于薄弱地位,因坚持自然人以出生为要件而取得民事权利能力,故胎儿一直被认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生命权等人格权。现实中对于胎儿及母体权利的侵犯引人使得公众对于侵犯胎儿权益的事件已由道德层面转向寻求法律保护。本文从理论上阐释了胎儿取得权利能力,具有生命权的条件,并对侵害胎儿生命的行为进行了剖析和对保护胎儿生命权的展望。
胎兒這一弱勢群體的保護在國內一直處于薄弱地位,因堅持自然人以齣生為要件而取得民事權利能力,故胎兒一直被認定不具有權利能力,不享有生命權等人格權。現實中對于胎兒及母體權利的侵犯引人使得公衆對于侵犯胎兒權益的事件已由道德層麵轉嚮尋求法律保護。本文從理論上闡釋瞭胎兒取得權利能力,具有生命權的條件,併對侵害胎兒生命的行為進行瞭剖析和對保護胎兒生命權的展望。
태인저일약세군체적보호재국내일직처우박약지위,인견지자연인이출생위요건이취득민사권리능력,고태인일직피인정불구유권리능력,불향유생명권등인격권。현실중대우태인급모체권리적침범인인사득공음대우침범태인권익적사건이유도덕층면전향심구법률보호。본문종이론상천석료태인취득권리능력,구유생명권적조건,병대침해태인생명적행위진행료부석화대보호태인생명권적전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