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1期
101-102
,共2页
行政诉讼%可行性%调解范围%调解模式%调解效力
行政訴訟%可行性%調解範圍%調解模式%調解效力
행정소송%가행성%조해범위%조해모식%조해효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目前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行政诉讼调解或变相调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引入调解制度.本文试通过借鉴城外经验来建立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其调解的范围,并对调解模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来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目前在實踐中卻存在大量行政訴訟調解或變相調解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在脩改《行政訴訟法》的過程中引入調解製度.本文試通過藉鑒城外經驗來建立我國行政訴訟調解製度的理論基礎以及確立其調解的範圍,併對調解模式和調解協議的效力進行瞭分析.以此來對我國的行政訴訟調解製度進行法律上的規範.
《중화인민공화국행정소송법》제50조규정:“인민법원심리행정안건,불괄용조해”,단목전재실천중각존재대량행정소송조해혹변상조해적현상.인차유필요재수개《행정소송법》적과정중인입조해제도.본문시통과차감성외경험래건립아국행정소송조해제도적이론기출이급학립기조해적범위,병대조해모식화조해협의적효력진행료분석.이차래대아국적행정소송조해제도진행법률상적규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