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서남정법대학학보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2013年
5期
99-105
,共7页
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民间纠纷
刑事訴訟法%刑事和解%民間糾紛
형사소송법%형사화해%민간규분
“民间纠纷”一词是我国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政策的产物,与调解制度密切相关.民间纠纷在我国宪法乃至所有法律中使用的语境、类型具有同一性,可界定为: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延续历史、贯彻政策、总结实践是新《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范围限定为“民间纠纷”的三点因素.在刑事诉讼法律文本中,民间纠纷具有限缩刑事和解范围的功能.
“民間糾紛”一詞是我國政法機關化解社會矛盾政策的產物,與調解製度密切相關.民間糾紛在我國憲法迺至所有法律中使用的語境、類型具有同一性,可界定為:公民之間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日常生活、工作中髮生的糾紛.延續歷史、貫徹政策、總結實踐是新《刑事訴訟法》將刑事和解範圍限定為“民間糾紛”的三點因素.在刑事訴訟法律文本中,民間糾紛具有限縮刑事和解範圍的功能.
“민간규분”일사시아국정법궤관화해사회모순정책적산물,여조해제도밀절상관.민간규분재아국헌법내지소유법률중사용적어경、류형구유동일성,가계정위:공민지간유관인신、재산권익화기타일상생활、공작중발생적규분.연속역사、관철정책、총결실천시신《형사소송법》장형사화해범위한정위“민간규분”적삼점인소.재형사소송법률문본중,민간규분구유한축형사화해범위적공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