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4年
9期
70-71
,共2页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例外情形%强迫
不得彊迫自證其罪%例外情形%彊迫
불득강박자증기죄%예외정형%강박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意味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上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纵观世界上法治发达国家之立法规定,在处理特殊案件时,均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例外情形作出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应当在再次修法时将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部分情况以及涉及特殊情况的案件列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例外情形。
此次《刑事訴訟法》脩改規定瞭“不得彊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這意味著我國《刑事訴訟法》在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保障上又嚮前邁齣瞭堅實的一步。但縱觀世界上法治髮達國傢之立法規定,在處理特殊案件時,均對不得彊迫自證其罪的例外情形作齣規定。結閤我國實際情況,我們應噹在再次脩法時將危害國傢安全類犯罪、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中部分情況以及涉及特殊情況的案件列為不得彊迫自證其罪的例外情形。
차차《형사소송법》수개규정료“불득강박임하인증실자기유죄”,저의미착아국《형사소송법》재대범죄혐의인、피고인적인권보장상우향전매출료견실적일보。단종관세계상법치발체국가지입법규정,재처리특수안건시,균대불득강박자증기죄적예외정형작출규정。결합아국실제정황,아문응당재재차수법시장위해국가안전류범죄、위해공공안전류범죄중부분정황이급섭급특수정황적안건렬위불득강박자증기죄적예외정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