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하북공정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4年
2期
77-79
,共3页
罚金%预交罚金%法律适用
罰金%預交罰金%法律適用
벌금%예교벌금%법률괄용
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预交罚金”问题,认为其仅是一种变通的刑罚执行方式,“预交罚金”的性质实际上是罚金刑执行的保证金,与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根据罪刑法定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此种变通不能突破现有的刑法框架,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能也不应拒绝作为罚金刑法律依据的刑法第52条、第53条等条款的适用.
針對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的“預交罰金”問題,認為其僅是一種變通的刑罰執行方式,“預交罰金”的性質實際上是罰金刑執行的保證金,與罰金的法律性質不同,根據罪刑法定這一刑法基本原則,此種變通不能突破現有的刑法框架,因此在法律適用上不能也不應拒絕作為罰金刑法律依據的刑法第52條、第53條等條款的適用.
침대사법실천중보편존재적“예교벌금”문제,인위기부시일충변통적형벌집행방식,“예교벌금”적성질실제상시벌금형집행적보증금,여벌금적법률성질불동,근거죄형법정저일형법기본원칙,차충변통불능돌파현유적형법광가,인차재법률괄용상불능야불응거절작위벌금형법률의거적형법제52조、제53조등조관적괄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