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研究导刊
經濟研究導刊
경제연구도간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2013年
36期
295-296
,共2页
经济法%独立性%社会本位%国民经济
經濟法%獨立性%社會本位%國民經濟
경제법%독립성%사회본위%국민경제
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的部门,以特定的经济关系(即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在中国,经济法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经济法只有坚持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才能完成时代赋予它的历史使命。
法的體繫是由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法的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繫的統一整體。經濟法是一箇獨立的、重要的法的部門,以特定的經濟關繫(即需要由國傢榦預的經濟關繫)為調整對象。在中國,經濟法在保障和促進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髮揮著巨大的作用。經濟法隻有堅持社會本位的價值理唸,纔能完成時代賦予它的歷史使命。
법적체계시유다층차적、문류제전적법적부문조성적유궤련계적통일정체。경제법시일개독립적、중요적법적부문,이특정적경제관계(즉수요유국가간예적경제관계)위조정대상。재중국,경제법재보장화촉진경제건설위중심적사회주의현대화건설중발휘착거대적작용。경제법지유견지사회본위적개치이념,재능완성시대부여타적역사사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