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화동정법대학학보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
2014年
1期
13-24
,共12页
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给付行政%人权%政府规制
公用事業基本服務權%給付行政%人權%政府規製
공용사업기본복무권%급부행정%인권%정부규제
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是一项人权意义上的权利.它要求公民有权获得合理、非歧视、可负担的公用事业服务,且负担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够获得最低程度的供应保障.作为一类经济社会权利,它具有政策性特征,在实现机制上受到国家可利用资源的限制.在公用事业后民营化改革时期,这一权利的提出,为国家公法义务的履行和政府规制体制的设计提供了正当性基础.
公用事業基本服務權是一項人權意義上的權利.它要求公民有權穫得閤理、非歧視、可負擔的公用事業服務,且負擔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夠穫得最低程度的供應保障.作為一類經濟社會權利,它具有政策性特徵,在實現機製上受到國傢可利用資源的限製.在公用事業後民營化改革時期,這一權利的提齣,為國傢公法義務的履行和政府規製體製的設計提供瞭正噹性基礎.
공용사업기본복무권시일항인권의의상적권리.타요구공민유권획득합리、비기시、가부담적공용사업복무,차부담능력유결함적공민능구획득최저정도적공응보장.작위일류경제사회권리,타구유정책성특정,재실현궤제상수도국가가이용자원적한제.재공용사업후민영화개혁시기,저일권리적제출,위국가공법의무적리행화정부규제체제적설계제공료정당성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