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7期
240-241
,共2页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
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行為
법률행위%민사법률행위%민사행위
本文通过对法律行为一词的渊源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分析,论述了我国“民事行为”一词存在的必要性问题,立足于整个民法理论框架,以充分的理由提出以“法律行为”一词替代“民事行为”一词的观点.
本文通過對法律行為一詞的淵源和與相關概唸的關繫分析,論述瞭我國“民事行為”一詞存在的必要性問題,立足于整箇民法理論框架,以充分的理由提齣以“法律行為”一詞替代“民事行為”一詞的觀點.
본문통과대법률행위일사적연원화여상관개념적관계분석,논술료아국“민사행위”일사존재적필요성문제,립족우정개민법이론광가,이충분적이유제출이“법률행위”일사체대“민사행위”일사적관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