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知识产权
電子知識產權
전자지식산권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14年
3期
49-53
,共5页
接触权%美术作品%稀有复制件%无伤复制
接觸權%美術作品%稀有複製件%無傷複製
접촉권%미술작품%희유복제건%무상복제
接触权是在无形物作品与作为载体的有形物不可分离地结合后,当作为载体的有形物(著作物,或作品原件、稀有复制件)转移占有后,作者仍然是无形物作品的权利主体,基于其对无形物享有的人格利益,其仍享有在一定条件下,接触和控制作为载体的有形物的权利.作者行使接触权的条件包括:作品的原件或稀有复制件由作者以外的主体所有;作者不持有符合其利用目的的作品复制件;作者必须具有合理行使著作权之目的.作者行使接触权时,应主动接触,而不得要求原件所有人提供作品,接触作品后应采取无伤复制的方式;作品原件所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接觸權是在無形物作品與作為載體的有形物不可分離地結閤後,噹作為載體的有形物(著作物,或作品原件、稀有複製件)轉移佔有後,作者仍然是無形物作品的權利主體,基于其對無形物享有的人格利益,其仍享有在一定條件下,接觸和控製作為載體的有形物的權利.作者行使接觸權的條件包括:作品的原件或稀有複製件由作者以外的主體所有;作者不持有符閤其利用目的的作品複製件;作者必鬚具有閤理行使著作權之目的.作者行使接觸權時,應主動接觸,而不得要求原件所有人提供作品,接觸作品後應採取無傷複製的方式;作品原件所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접촉권시재무형물작품여작위재체적유형물불가분리지결합후,당작위재체적유형물(저작물,혹작품원건、희유복제건)전이점유후,작자잉연시무형물작품적권리주체,기우기대무형물향유적인격이익,기잉향유재일정조건하,접촉화공제작위재체적유형물적권리.작자행사접촉권적조건포괄:작품적원건혹희유복제건유작자이외적주체소유;작자불지유부합기이용목적적작품복제건;작자필수구유합리행사저작권지목적.작자행사접촉권시,응주동접촉,이불득요구원건소유인제공작품,접촉작품후응채취무상복제적방식;작품원건소유인유손해배상청구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