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周刊(学术版)
民生週刊(學術版)
민생주간(학술판)
MinSheng Weekly
2014年
1期
100-101
,共2页
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调解
行政訴訟%協調和解%調解
행정소송%협조화해%조해
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推动下,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在我国行政审判实践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然而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协调和解与调解的区别亦不尽明显,这造成了司法实践和立法规定的某种现实困惑。从立法上解决现行协调和解机制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统一性,确立并规范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势在必行。
在構建和諧社會理唸的推動下,行政訴訟協調和解在我國行政審判實踐中得到瞭很大的髮展,然而我國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協調和解與調解的區彆亦不儘明顯,這造成瞭司法實踐和立法規定的某種現實睏惑。從立法上解決現行協調和解機製缺乏法律依據、缺乏統一性,確立併規範行政訴訟調解製度勢在必行。
재구건화해사회이념적추동하,행정소송협조화해재아국행정심판실천중득도료흔대적발전,연이아국행정소송법명학규정"인민법원심리행정안건,불괄용조해",협조화해여조해적구별역불진명현,저조성료사법실천화입법규정적모충현실곤혹。종입법상해결현행협조화해궤제결핍법률의거、결핍통일성,학립병규범행정소송조해제도세재필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