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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인문잡지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2014年
5期
90-96
,共7页
宋代%好讼之风%成因
宋代%好訟之風%成因
송대%호송지풍%성인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无讼”为其司法传统,但是宋代民风“好讼”。本文从法律逻辑和社会变迁的角度出发,认为宋代经济社会的变革为民风好讼提供了法律逻辑层面的各种条件,同时强调了宋代对民间的管控正处在汉唐社会宗法组织向“宋型社会”的民间基层组织过渡的空白期,因此使政府与民间出现了直接的二元互动关系,形成了民间好讼的风气。而当这一过渡期完结后,民间的好讼之风也渐次衰落。
中國傳統社會是以“無訟”為其司法傳統,但是宋代民風“好訟”。本文從法律邏輯和社會變遷的角度齣髮,認為宋代經濟社會的變革為民風好訟提供瞭法律邏輯層麵的各種條件,同時彊調瞭宋代對民間的管控正處在漢唐社會宗法組織嚮“宋型社會”的民間基層組織過渡的空白期,因此使政府與民間齣現瞭直接的二元互動關繫,形成瞭民間好訟的風氣。而噹這一過渡期完結後,民間的好訟之風也漸次衰落。
중국전통사회시이“무송”위기사법전통,단시송대민풍“호송”。본문종법률라집화사회변천적각도출발,인위송대경제사회적변혁위민풍호송제공료법률라집층면적각충조건,동시강조료송대대민간적관공정처재한당사회종법조직향“송형사회”적민간기층조직과도적공백기,인차사정부여민간출현료직접적이원호동관계,형성료민간호송적풍기。이당저일과도기완결후,민간적호송지풍야점차쇠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