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期
130-131
,共2页
诈害诉讼%案外人%恶意串通
詐害訴訟%案外人%噁意串通
사해소송%안외인%악의천통
民事诉讼法作为保护私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的诉权得以保护.然而,法律赋予的这种自由却使得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还没有系统规定对于这些问题的规制方法.本文希望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缺陷,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建立完善我国诈害诉讼救济制度的几点建议.
民事訴訟法作為保護私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解決民事糾紛,使噹事人的訴權得以保護.然而,法律賦予的這種自由卻使得一些噹事人濫用訴訟權利,通過噁意串通進行自認或認諾,損害案外人的閤法權益.這不僅嚴重浪費瞭司法資源,也極大地損害瞭司法的權威性.然而我國民事訴訟法還沒有繫統規定對于這些問題的規製方法.本文希望通過分析現行製度缺陷,藉鑒國外立法,提齣建立完善我國詐害訴訟救濟製度的幾點建議.
민사소송법작위보호사인적중요수단,기목적재우해결민사규분,사당사인적소권득이보호.연이,법율부여적저충자유각사득일사당사인람용소송권리,통과악의천통진행자인혹인낙,손해안외인적합법권익.저불부엄중낭비료사법자원,야겁대지손해료사법적권위성.연이아국민사소송법환몰유계통규정대우저사문제적규제방법.본문희망통과분석현행제도결함,차감국외입법,제출건립완선아국사해소송구제제도적궤점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