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5期
82-83
,共2页
农民工%立法%利益博弈
農民工%立法%利益博弈
농민공%입법%이익박혁
我国的立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全体劳动人民都是立法的主人,立法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群体的利益,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在所难免.农民工群体由于其弱势地位,在利益博弈中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立法过程中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倾斜,以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所亟需的社会稳定大局的维持.
我國的立法是人民意誌的集中反映,全體勞動人民都是立法的主人,立法對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可能滿足所有利益群體的利益,因此在立法過程中各方利益博弈在所難免.農民工群體由于其弱勢地位,在利益博弈中難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在立法過程中需要給予更多的關註和傾斜,以確保經濟社會持續髮展所亟需的社會穩定大跼的維持.
아국적입법시인민의지적집중반영,전체노동인민도시입법적주인,입법대사회자원적분배,불가능만족소유이익군체적이익,인차재입법과정중각방이익박혁재소난면.농민공군체유우기약세지위,재이익박혁중난이유호자기적이익,재입법과정중수요급여경다적관주화경사,이학보경제사회지속발전소극수적사회은정대국적유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