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三峽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삼협대학학보(인문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2013年
2期
89-93
,共5页
判决"不准离婚"%《婚姻法》第32条第2款%法律解释
判決"不準離婚"%《婚姻法》第32條第2款%法律解釋
판결"불준리혼"%《혼인법》제32조제2관%법률해석
我国判决“不准离婚”制度是在三次婚姻立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形成于长期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中.本文主要围绕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关于离婚之规定分析指出,在当代中国,应从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离视角重新认识和反思婚姻的本质及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行政和司法在离婚中仅具有消极功能.基于此,才能正确阐释立法之真实涵义和精神,进而揭示出原有理解的错误性和法律解释、司法实践的违法性.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决“不准离婚”制度也是非法的和错误的.
我國判決“不準離婚”製度是在三次婚姻立法中均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形成于長期的法律解釋和司法實踐中.本文主要圍繞現行《婚姻法》第32條第2款關于離婚之規定分析指齣,在噹代中國,應從社會與國傢的二元分離視角重新認識和反思婚姻的本質及其與國傢之間的關繫,明確立法、行政和司法在離婚中僅具有消極功能.基于此,纔能正確闡釋立法之真實涵義和精神,進而揭示齣原有理解的錯誤性和法律解釋、司法實踐的違法性.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決“不準離婚”製度也是非法的和錯誤的.
아국판결“불준리혼”제도시재삼차혼인입법중균몰유명문규정적정황하,형성우장기적법률해석화사법실천중.본문주요위요현행《혼인법》제32조제2관관우리혼지규정분석지출,재당대중국,응종사회여국가적이원분리시각중신인식화반사혼인적본질급기여국가지간적관계,명학입법、행정화사법재리혼중부구유소겁공능.기우차,재능정학천석입법지진실함의화정신,진이게시출원유리해적착오성화법률해석、사법실천적위법성.필연지,건기기상적판결“불준리혼”제도야시비법적화착오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