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
現代法學
현대법학
MODERN LAW SCIENCE
2012年
6期
42-48
,共7页
宪法修正案%法治%人权%入宪%历史进程%制度逻辑%断想
憲法脩正案%法治%人權%入憲%歷史進程%製度邏輯%斷想
헌법수정안%법치%인권%입헌%역사진정%제도라집%단상
1999、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法治”与“人权”载入宪法.这不仅是对“法治”与“人权”的确认,而且标明了建构中国现代法治秩序的价值准则与基本方向.更重要的是,它揭示出宪制与法律制度的逻辑问题.依据这样的逻辑,《宪法修正案》的根本涵义,就是要求对宪制与法律制度进行“修正”,以实现和巩固“法治”与“人权”.
1999、2004年的《憲法脩正案》,將“法治”與“人權”載入憲法.這不僅是對“法治”與“人權”的確認,而且標明瞭建構中國現代法治秩序的價值準則與基本方嚮.更重要的是,它揭示齣憲製與法律製度的邏輯問題.依據這樣的邏輯,《憲法脩正案》的根本涵義,就是要求對憲製與法律製度進行“脩正”,以實現和鞏固“法治”與“人權”.
1999、2004년적《헌법수정안》,장“법치”여“인권”재입헌법.저불부시대“법치”여“인권”적학인,이차표명료건구중국현대법치질서적개치준칙여기본방향.경중요적시,타게시출헌제여법률제도적라집문제.의거저양적라집,《헌법수정안》적근본함의,취시요구대헌제여법률제도진행“수정”,이실현화공고“법치”여“인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