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学
東方法學
동방법학
ORIENTAL LAW
2012年
2期
131-136
,共6页
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论证
法律思維%法律方法%法律論證
법률사유%법률방법%법률론증
学界对法律思维的内涵有很多争论,有的将其置于法治理念的逻辑中予以理解;有的突出地方性知识与法律思维的关系来说明;有的从法律思维的结构来分析。所谓法律思维是主体在对规范(法律)与事实的认识和构建过程中利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具体法律方法得出法律结果的思维过程。法律思维的特征有四个方面,即法律思维的主体具有普遍性,法律思维是一个来回穿梭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思维过程,法律思维是不断运用各种具体法律方法的思维过程,法律思维是法律结果指向性的思维过程。
學界對法律思維的內涵有很多爭論,有的將其置于法治理唸的邏輯中予以理解;有的突齣地方性知識與法律思維的關繫來說明;有的從法律思維的結構來分析。所謂法律思維是主體在對規範(法律)與事實的認識和構建過程中利用法律解釋、法律推理和法律論證等具體法律方法得齣法律結果的思維過程。法律思維的特徵有四箇方麵,即法律思維的主體具有普遍性,法律思維是一箇來迴穿梭于規範與事實之間的思維過程,法律思維是不斷運用各種具體法律方法的思維過程,法律思維是法律結果指嚮性的思維過程。
학계대법률사유적내함유흔다쟁론,유적장기치우법치이념적라집중여이리해;유적돌출지방성지식여법률사유적관계래설명;유적종법률사유적결구래분석。소위법률사유시주체재대규범(법률)여사실적인식화구건과정중이용법률해석、법률추리화법률론증등구체법률방법득출법률결과적사유과정。법률사유적특정유사개방면,즉법률사유적주체구유보편성,법률사유시일개래회천사우규범여사실지간적사유과정,법률사유시불단운용각충구체법률방법적사유과정,법률사유시법률결과지향성적사유과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