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상
BUSINESS
2012年
12期
109-110
,共2页
胎儿利益%法律保护%立法现状%立法建议
胎兒利益%法律保護%立法現狀%立法建議
태인이익%법률보호%입법현상%입법건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着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说明公民的权利保护是从公民出生开始公民死亡为止,那么公民在出生之前,即胎儿时期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将从分析理论界的几种观点出发,进而论述我国在此方面的的立法现状,最终提出立法建议.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著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齣生、終于死亡.這說明公民的權利保護是從公民齣生開始公民死亡為止,那麽公民在齣生之前,即胎兒時期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護呢?對此,理論界有不同的觀點.本文將從分析理論界的幾種觀點齣髮,進而論述我國在此方麵的的立法現狀,最終提齣立法建議.
아국《민법통칙》규정착아국공민적민사권리능력시우출생、종우사망.저설명공민적권리보호시종공민출생개시공민사망위지,나요공민재출생지전,즉태인시기적이익시부수법률보호니?대차,이론계유불동적관점.본문장종분석이론계적궤충관점출발,진이논술아국재차방면적적입법현상,최종제출입법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