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会
交通財會
교통재회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COMMUNICATIONS
2012年
11期
80-82
,共3页
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法》职责
單位負責人%履行《會計法》職責
단위부책인%리행《회계법》직책
本文从为什么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违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怎样防范违法会计行为三个方面阐述了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改善和加强会计工作。
本文從為什麽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違反《會計法》單位負責人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以及單位負責人怎樣防範違法會計行為三箇方麵闡述瞭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會計法》賦予的職責,改善和加彊會計工作。
본문종위십요단위부책인위본단위회계행위적책임주체,위반《회계법》단위부책인장승담나사법률책임,이급단위부책인즘양방범위법회계행위삼개방면천술료단위부책인응절실리행《회계법》부여적직책,개선화가강회계공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