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
人民檢察
인민검찰
PEOPLE'S PROCURATORIAL MONTHLY
2012年
21期
46-47
,共2页
民事检察权%民事程序%权能%法律监督权%配置%审判监督权%民事公诉权%检察机关
民事檢察權%民事程序%權能%法律鑑督權%配置%審判鑑督權%民事公訴權%檢察機關
민사검찰권%민사정서%권능%법률감독권%배치%심판감독권%민사공소권%검찰궤관
我国宪法规定由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体现在民事程序中的权限通称为民事检察权,具体表现为四种民事检察权的形态或权能:一是审判监督权,即针对法院审判行为的法律监督权;二是民事公诉权,即针对危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法律监督权;三是执行监督权,即针对法院执行行为的法律监督权;四是执行协助权或支持执行权,即针对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社会行为的监督权。
我國憲法規定由檢察機關行使的“法律鑑督權”,體現在民事程序中的權限通稱為民事檢察權,具體錶現為四種民事檢察權的形態或權能:一是審判鑑督權,即針對法院審判行為的法律鑑督權;二是民事公訴權,即針對危害公共利益行為的法律鑑督權;三是執行鑑督權,即針對法院執行行為的法律鑑督權;四是執行協助權或支持執行權,即針對妨礙法院執行公務的社會行為的鑑督權。
아국헌법규정유검찰궤관행사적“법률감독권”,체현재민사정서중적권한통칭위민사검찰권,구체표현위사충민사검찰권적형태혹권능:일시심판감독권,즉침대법원심판행위적법률감독권;이시민사공소권,즉침대위해공공이익행위적법률감독권;삼시집행감독권,즉침대법원집행행위적법률감독권;사시집행협조권혹지지집행권,즉침대방애법원집행공무적사회행위적감독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