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廣州社會主義學院學報
엄주사회주의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ANG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
2012年
4期
43-46
,共4页
宗教组织%社会服务%公益事业%法制环境
宗教組織%社會服務%公益事業%法製環境
종교조직%사회복무%공익사업%법제배경
2011-2012年是中国的民间组织蓬勃发展的一年,从2011年起广东出台了一系列带有突破性的法规和法律,给民间社团组织松绑铺路,民间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购买政府服务的门槛不断降低。但在这一系列利好消息不断传出的同时,宗教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依然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例如《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内进行,宗教人士能否走出寺观教堂,参与社会服务?如何从法律角度化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思路。
2011-2012年是中國的民間組織蓬勃髮展的一年,從2011年起廣東齣檯瞭一繫列帶有突破性的法規和法律,給民間社糰組織鬆綁鋪路,民間組織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和購買政府服務的門檻不斷降低。但在這一繫列利好消息不斷傳齣的同時,宗教組織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依然麵臨諸多法律睏境。例如《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宗教活動隻能在宗教場所內進行,宗教人士能否走齣寺觀教堂,參與社會服務?如何從法律角度化解這一矛盾,本文提齣瞭相關的解決思路。
2011-2012년시중국적민간조직봉발발전적일년,종2011년기엄동출태료일계렬대유돌파성적법규화법률,급민간사단조직송방포로,민간조직삼여사회공익복무화구매정부복무적문함불단강저。단재저일계렬리호소식불단전출적동시,종교조직삼여사회공익사업의연면림제다법률곤경。례여《종교사무조례》규정:종교활동지능재종교장소내진행,종교인사능부주출사관교당,삼여사회복무?여하종법률각도화해저일모순,본문제출료상관적해결사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