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法学
醫學與法學
의학여법학
Medicine and Jurisprudence
2013年
2期
52-55
,共4页
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反思%重构
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侵權責任法%民事訴訟法%反思%重構
의학회%의료손해감정%침권책임법%민사소송법%반사%중구
医学会参与医疗损害鉴定具有一定的、但并不充分的法律依据,具有相对的合法性.《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学会医疗鉴定职能面临重大转变.可是,基于医疗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医疗损害的鉴定并不是一般法医能胜任的鉴定工作;医学会医疗鉴定制度仍是一项可利用的制度资源.本文建议在现有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以构建与《侵权责任法》相一致、与《民事诉讼法(2012)》证据制度相衔接的一元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醫學會參與醫療損害鑒定具有一定的、但併不充分的法律依據,具有相對的閤法性.《侵權責任法》實施後,醫學會醫療鑒定職能麵臨重大轉變.可是,基于醫療的專業性、複雜性和技術性,醫療損害的鑒定併不是一般法醫能勝任的鑒定工作;醫學會醫療鑒定製度仍是一項可利用的製度資源.本文建議在現有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模式的基礎上進行改革,以構建與《侵權責任法》相一緻、與《民事訴訟法(2012)》證據製度相銜接的一元醫療損害鑒定製度.
의학회삼여의료손해감정구유일정적、단병불충분적법률의거,구유상대적합법성.《침권책임법》실시후,의학회의료감정직능면림중대전변.가시,기우의료적전업성、복잡성화기술성,의료손해적감정병불시일반법의능성임적감정공작;의학회의료감정제도잉시일항가이용적제도자원.본문건의재현유의학회의료손해감정모식적기출상진행개혁,이구건여《침권책임법》상일치、여《민사소송법(2012)》증거제도상함접적일원의료손해감정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