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
하문대학법률평론
Xiamen University Law Review
2014年
1期
168-181
,共14页
新规则治理%规则延伸%规则融通%规则生成%选择性亲和
新規則治理%規則延伸%規則融通%規則生成%選擇性親和
신규칙치리%규칙연신%규칙융통%규칙생성%선택성친화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基层法治建设面临“以规则为中心”来构建法治社会秩序的国家“表达”与多元化的地方法律规则的“实践”上的距离,这是当代基层法制建设的困境所在.经验呈现出一种“新规则治理”,其是建立在规则共生和规则多元基础上的国家政策法规在基层的村庄和乡镇两级的一种“选择性亲和”.这种“选择性亲和”是“规则延伸”通过“规则融通”实现与“规则生成”的一种相互适应性.因此,本文试图建构“规则延伸”、“规则融通”和“规则生成”三种分析框架来阐释“新规则治理”的指涉意义.新的规则治理整合了政法政策或法律制度的精神脉络以及其他各种特定的社会资源与实际多元化的需求,是成功应对现代转型乡村社会法治和民主建设的有效武器.
處于轉型期的中國基層法治建設麵臨“以規則為中心”來構建法治社會秩序的國傢“錶達”與多元化的地方法律規則的“實踐”上的距離,這是噹代基層法製建設的睏境所在.經驗呈現齣一種“新規則治理”,其是建立在規則共生和規則多元基礎上的國傢政策法規在基層的村莊和鄉鎮兩級的一種“選擇性親和”.這種“選擇性親和”是“規則延伸”通過“規則融通”實現與“規則生成”的一種相互適應性.因此,本文試圖建構“規則延伸”、“規則融通”和“規則生成”三種分析框架來闡釋“新規則治理”的指涉意義.新的規則治理整閤瞭政法政策或法律製度的精神脈絡以及其他各種特定的社會資源與實際多元化的需求,是成功應對現代轉型鄉村社會法治和民主建設的有效武器.
처우전형기적중국기층법치건설면림“이규칙위중심”래구건법치사회질서적국가“표체”여다원화적지방법률규칙적“실천”상적거리,저시당대기층법제건설적곤경소재.경험정현출일충“신규칙치리”,기시건립재규칙공생화규칙다원기출상적국가정책법규재기층적촌장화향진량급적일충“선택성친화”.저충“선택성친화”시“규칙연신”통과“규칙융통”실현여“규칙생성”적일충상호괄응성.인차,본문시도건구“규칙연신”、“규칙융통”화“규칙생성”삼충분석광가래천석“신규칙치리”적지섭의의.신적규칙치리정합료정법정책혹법률제도적정신맥락이급기타각충특정적사회자원여실제다원화적수구,시성공응대현대전형향촌사회법치화민주건설적유효무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