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法学
醫學與法學
의학여법학
Medicine and Jurisprudence
2013年
6期
28-30
,共3页
电子病历%证据%缺陷%构建
電子病歷%證據%缺陷%構建
전자병력%증거%결함%구건
病历作为医疗纠纷中重要的证据必须具备民事证据所要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要件才能成为有效证据.本文从"电子病历"定义以及电子病历系统内容着手,对于现有电子病历作为民事证据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层面和技术方面提出完善现有电子病历证据效力的建议.
病歷作為醫療糾紛中重要的證據必鬚具備民事證據所要求的真實性、閤法性和關聯性三箇要件纔能成為有效證據.本文從"電子病歷"定義以及電子病歷繫統內容著手,對于現有電子病歷作為民事證據存在的缺陷進行分析,併從法律層麵和技術方麵提齣完善現有電子病歷證據效力的建議.
병력작위의료규분중중요적증거필수구비민사증거소요구적진실성、합법성화관련성삼개요건재능성위유효증거.본문종"전자병력"정의이급전자병력계통내용착수,대우현유전자병력작위민사증거존재적결함진행분석,병종법률층면화기술방면제출완선현유전자병력증거효력적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