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期
121-122
,共2页
取证%醉酒驾驶%警察%程序
取證%醉酒駕駛%警察%程序
취증%취주가사%경찰%정서
《刑法修正案(八)》实行已有年余,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这一特殊罪名要求相应配套的取证方式.而经过调研发现,在实务界中仍有采用行政处罚式的取证手段进行取证的行为,与刑事诉讼要求不符.本文试通过实证调查,在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醉酒驾驶案件中警察取证行为进行讨论,力图寻找到一个具有程序性、合法性的取证模式.
《刑法脩正案(八)》實行已有年餘,其中規定瞭“危險駕駛罪”,這一特殊罪名要求相應配套的取證方式.而經過調研髮現,在實務界中仍有採用行政處罰式的取證手段進行取證的行為,與刑事訴訟要求不符.本文試通過實證調查,在穫得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對醉酒駕駛案件中警察取證行為進行討論,力圖尋找到一箇具有程序性、閤法性的取證模式.
《형법수정안(팔)》실행이유년여,기중규정료“위험가사죄”,저일특수죄명요구상응배투적취증방식.이경과조연발현,재실무계중잉유채용행정처벌식적취증수단진행취증적행위,여형사소송요구불부.본문시통과실증조사,재획득제일수자료적기출상대취주가사안건중경찰취증행위진행토론,력도심조도일개구유정서성、합법성적취증모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