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운남대학학보:법학판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2012年
3期
77-81
,共5页
侦查陷阱抗辩权%警察圈套的合法辩护事由%构成要件
偵查陷阱抗辯權%警察圈套的閤法辯護事由%構成要件
정사함정항변권%경찰권투적합법변호사유%구성요건
本文运用我国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对侦查陷阱抗辨权的成立条件进行分析,这些条件包括:(一)设置侦查陷阱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实施主体为具有侦查职责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派出的代理人,作为被诱惑者则是诱惑侦查中所针对的特定的个人;(二)在侦查陷阱的设置上,侦察机关或仅仅基于不合理动机的猜测而启动侦查程序,或在具体侦查措施的使用上,提供了一个不合理的机会,或提供了一个合理机会但又加予了怂恿,侵犯的客体是侦察机关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三)被诱惑者的犯罪意图是因侦察机关不当的诱惑行为而产生的或者强化的;(四)侦察机关不当诱惑行为和被引诱者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本文運用我國刑法學的基礎理論,對偵查陷阱抗辨權的成立條件進行分析,這些條件包括:(一)設置偵查陷阱的主體隻能是公安機關,實施主體為具有偵查職責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及其派齣的代理人,作為被誘惑者則是誘惑偵查中所針對的特定的箇人;(二)在偵查陷阱的設置上,偵察機關或僅僅基于不閤理動機的猜測而啟動偵查程序,或在具體偵查措施的使用上,提供瞭一箇不閤理的機會,或提供瞭一箇閤理機會但又加予瞭慫恿,侵犯的客體是偵察機關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權利;(三)被誘惑者的犯罪意圖是因偵察機關不噹的誘惑行為而產生的或者彊化的;(四)偵察機關不噹誘惑行為和被引誘者的犯罪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繫。
본문운용아국형법학적기출이론,대정사함정항변권적성립조건진행분석,저사조건포괄:(일)설치정사함정적주체지능시공안궤관,실시주체위구유정사직책적공안궤관공작인원급기파출적대리인,작위피유혹자칙시유혹정사중소침대적특정적개인;(이)재정사함정적설치상,정찰궤관혹부부기우불합리동궤적시측이계동정사정서,혹재구체정사조시적사용상,제공료일개불합리적궤회,혹제공료일개합리궤회단우가여료종용,침범적객체시정찰궤관적공작질서화공민적인신권리;(삼)피유혹자적범죄의도시인정찰궤관불당적유혹행위이산생적혹자강화적;(사)정찰궤관불당유혹행위화피인유자적범죄행위지간존재법률상적인과관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