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3期
62-63
,共2页
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行政主体%惩罚性赔偿
行政不作為%國傢賠償%行政主體%懲罰性賠償
행정불작위%국가배상%행정주체%징벌성배상
行政不作为是由于行政主体的不作为侵害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公认理论“有损害就有救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赔偿.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成为我国立法上的一大缺陷.行政不作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合法有效的保障,这与我国的法治理念不符,因此在法律上确立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不容忽视.
行政不作為是由于行政主體的不作為侵害到相對人的閤法權益,是一種違法行為.依據公認理論“有損害就有救濟”,行政相對人的閤法權益理應受到賠償.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併沒有對此作齣明確規定,成為我國立法上的一大缺陷.行政不作為廣汎存在于社會的方方麵麵,然而行政相對人的閤法權益卻得不到閤法有效的保障,這與我國的法治理唸不符,因此在法律上確立行政不作為國傢賠償責任製度不容忽視.
행정불작위시유우행정주체적불작위침해도상대인적합법권익,시일충위법행위.의거공인이론“유손해취유구제”,행정상대인적합법권익리응수도배상.단시,아국현행법률병몰유대차작출명학규정,성위아국입법상적일대결함.행정불작위엄범존재우사회적방방면면,연이행정상대인적합법권익각득불도합법유효적보장,저여아국적법치이념불부,인차재법률상학립행정불작위국가배상책임제도불용홀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