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36期
115-116
,共2页
小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完善
小股東%派生訴訟%製度完善
소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완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份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執行職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天以上單獨或者閤計持有公司百份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麵請求鑑事會或者不設鑑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鑑事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麵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동사、고급관리인원유본법제일백오십조규정적정형적(집행직무위반법률、행정법규、공사장정적규정,급공사조성손실적),유한책임공사적고동、고빈유한공사련속일백팔십천이상단독혹자합계지유공사백빈지일이상고빈적고동,가이서면청구감사회혹자불설감사회적유한책임공사적감사향인민법원제기소송;감사유본법제일백오십조규정적정형적,전술고동가이서면청구동사회혹자불설동사적유한책임공사적집행동사향인민법원제기소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