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36期
111,119
,共2页
公益诉讼%公共利益%原告资格扩张%制度构想
公益訴訟%公共利益%原告資格擴張%製度構想
공익소송%공공이익%원고자격확장%제도구상
《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加“公益诉讼”的条款使得我国开始建立公益诉讼的制度和法律依据.条款中对于公共利益规定的不确定性和狭窄性使得公益诉讼救济范围过于狭窄.诉讼主体资格限于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使得救济不及对,因而需要探讨将公民个人列为公益诉讼原告的迫切程度和必要性.原告资格扩张产生的程序矛盾和救济不力时,探讨初步建立解决原告资格矛盾的制度.
《民事訴訟法》脩改中增加“公益訴訟”的條款使得我國開始建立公益訴訟的製度和法律依據.條款中對于公共利益規定的不確定性和狹窄性使得公益訴訟救濟範圍過于狹窄.訴訟主體資格限于有關機關和社會糰體使得救濟不及對,因而需要探討將公民箇人列為公益訴訟原告的迫切程度和必要性.原告資格擴張產生的程序矛盾和救濟不力時,探討初步建立解決原告資格矛盾的製度.
《민사소송법》수개중증가“공익소송”적조관사득아국개시건립공익소송적제도화법률의거.조관중대우공공이익규정적불학정성화협착성사득공익소송구제범위과우협착.소송주체자격한우유관궤관화사회단체사득구제불급대,인이수요탐토장공민개인렬위공익소송원고적박절정도화필요성.원고자격확장산생적정서모순화구제불력시,탐토초보건립해결원고자격모순적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