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決策與信息(下旬刊)
결책여신식(하순간)
THE FRIEND OF THE HEAD
2013年
3期
70
,共1页
后现代法学%法学话语
後現代法學%法學話語
후현대법학%법학화어
后现代主义法学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学流派,是一股新兴的法学思潮,是对原教旨主义的一种批判,是后现代主义在法学领域的体现.它是20世纪中叶以来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影响法学的发展,从而导致学科交融研究的结果.后现代主义思潮进入法学领域被采用,形成了后现代主义法学,其承袭了后现代主义的衣钵.核心观点为:(1)理性的个人作为自治的法律主体并不存在;(2)现代社会的“进步”是虚幻的,否定对历史和法律发展规律的乐观陈述,关注西方社会现代化以后的弊端;(3)法律的普遍性是虚拟的“宏观话语”,法律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含义;(4)法律中立的原则仅仅是一种假设,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原则都是人为构建的.
後現代主義法學在噹代西方社會已經形成一箇比較明確的法學流派,是一股新興的法學思潮,是對原教旨主義的一種批判,是後現代主義在法學領域的體現.它是20世紀中葉以來的後現代主義哲學影響法學的髮展,從而導緻學科交融研究的結果.後現代主義思潮進入法學領域被採用,形成瞭後現代主義法學,其承襲瞭後現代主義的衣缽.覈心觀點為:(1)理性的箇人作為自治的法律主體併不存在;(2)現代社會的“進步”是虛幻的,否定對歷史和法律髮展規律的樂觀陳述,關註西方社會現代化以後的弊耑;(3)法律的普遍性是虛擬的“宏觀話語”,法律對不同的社會群體具有不同的含義;(4)法律中立的原則僅僅是一種假設,人們所信仰的法律原則都是人為構建的.
후현대주의법학재당대서방사회이경형성일개비교명학적법학류파,시일고신흥적법학사조,시대원교지주의적일충비판,시후현대주의재법학영역적체현.타시20세기중협이래적후현대주의철학영향법학적발전,종이도치학과교융연구적결과.후현대주의사조진입법학영역피채용,형성료후현대주의법학,기승습료후현대주의적의발.핵심관점위:(1)이성적개인작위자치적법률주체병불존재;(2)현대사회적“진보”시허환적,부정대역사화법률발전규률적악관진술,관주서방사회현대화이후적폐단;(3)법률적보편성시허의적“굉관화어”,법률대불동적사회군체구유불동적함의;(4)법률중립적원칙부부시일충가설,인문소신앙적법률원칙도시인위구건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