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7期
280-281
,共2页
所得%损害赔偿%征税分析
所得%損害賠償%徵稅分析
소득%손해배상%정세분석
损害赔偿金是否应该征税的问题一直是我国税法上的一处空白.我国的税务部门主要采取司法解释和部门法规的方式进行法律空白的补充.对于该问题法学界也存在意见分歧.因此,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通过学习法学前辈的研究成果,从税法原则、经济理论等方面剖析损害赔偿金的征税问题,得到了损害赔偿金应当分类征税的结论,并提出了对于税法在损害赔偿金征税制度上的构建与完善.
損害賠償金是否應該徵稅的問題一直是我國稅法上的一處空白.我國的稅務部門主要採取司法解釋和部門法規的方式進行法律空白的補充.對于該問題法學界也存在意見分歧.因此,希望通過本文的研究,通過學習法學前輩的研究成果,從稅法原則、經濟理論等方麵剖析損害賠償金的徵稅問題,得到瞭損害賠償金應噹分類徵稅的結論,併提齣瞭對于稅法在損害賠償金徵稅製度上的構建與完善.
손해배상금시부응해정세적문제일직시아국세법상적일처공백.아국적세무부문주요채취사법해석화부문법규적방식진행법률공백적보충.대우해문제법학계야존재의견분기.인차,희망통과본문적연구,통과학습법학전배적연구성과,종세법원칙、경제이론등방면부석손해배상금적정세문제,득도료손해배상금응당분류정세적결론,병제출료대우세법재손해배상금정세제도상적구건여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