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7期
99-100
,共2页
司法解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救济
司法解散%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救濟
사법해산%유한책임공사%고동%권리구제
本文从有限责任公司之封闭性这一最大的属性出发,结合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探究司法解散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的体系作用.并从股东权利救济这一视角,论述我国司法解散制度的利弊,通过比较各国尤其是美国、美国以及德国日本对这一制度的构建,提出笔者对我国公司法司法解散制度构建的建议.
本文從有限責任公司之封閉性這一最大的屬性齣髮,結閤我國《公司法》第183條的相關規定,探究司法解散製度在我國公司法中的體繫作用.併從股東權利救濟這一視角,論述我國司法解散製度的利弊,通過比較各國尤其是美國、美國以及德國日本對這一製度的構建,提齣筆者對我國公司法司法解散製度構建的建議.
본문종유한책임공사지봉폐성저일최대적속성출발,결합아국《공사법》제183조적상관규정,탐구사법해산제도재아국공사법중적체계작용.병종고동권리구제저일시각,논술아국사법해산제도적리폐,통과비교각국우기시미국、미국이급덕국일본대저일제도적구건,제출필자대아국공사법사법해산제도구건적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