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7期
59-60
,共2页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要件%过失
重大責任事故罪%主觀要件%過失
중대책임사고죄%주관요건%과실
近年来频发的重大责任事故,成为我国社会和谐的巨大挑战.2006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修改了1997年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法的众多弊端,为司法机关处理重大责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入手,分析评价了我国学术界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的几种观点,并比较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得出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这一结论.
近年來頻髮的重大責任事故,成為我國社會和諧的巨大挑戰.2006年6月《刑法脩正案(六)》的齣檯,脩改瞭1997年刑法對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法的衆多弊耑,為司法機關處理重大責任事故提供瞭法律依據.本文從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入手,分析評價瞭我國學術界對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方麵的幾種觀點,併比較國外相關立法經驗,得齣瞭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方麵為過失這一結論.
근년래빈발적중대책임사고,성위아국사회화해적거대도전.2006년6월《형법수정안(륙)》적출태,수개료1997년형법대중대책임사고죄입법적음다폐단,위사법궤관처리중대책임사고제공료법률의거.본문종중대책임사고죄적주관요건입수,분석평개료아국학술계대중대책임사고죄적주관방면적궤충관점,병비교국외상관입법경험,득출료중대책임사고죄적주관방면위과실저일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