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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IANG WEEKLY
2013年
3期
182
,共1页
伪造%股东大会决议%事后救济
偽造%股東大會決議%事後救濟
위조%고동대회결의%사후구제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无效之诉和可撤销之诉两种模式,性质上可划分为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两类.股东大会决议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表示,所产生的瑕疵问题,会直接危及到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本文将重点分析的“伪造股东会决议”就是股东会决议瑕疵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稳定市场秩序,完善救济制度是我们解决该课题的关键.
根據新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股東大會決議瑕疵可以分為無效之訴和可撤銷之訴兩種模式,性質上可劃分為程序瑕疵和內容瑕疵兩類.股東大會決議作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錶示,所產生的瑕疵問題,會直接危及到公司、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本文將重點分析的“偽造股東會決議”就是股東會決議瑕疵在經濟活動中常見的一種形式.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閤法權利,穩定市場秩序,完善救濟製度是我們解決該課題的關鍵.
근거신공사법제이십이조규정,고동대회결의하자가이분위무효지소화가철소지소량충모식,성질상가화분위정서하자화내용하자량류.고동대회결의작위고빈유한공사최고의사표시,소산생적하자문제,회직접위급도공사、고동급제삼인적이익.본문장중점분석적“위조고동회결의”취시고동회결의하자재경제활동중상견적일충형식.여하보호중소고동적합법권리,은정시장질서,완선구제제도시아문해결해과제적관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