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5期
269-270
,共2页
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海商法》
鹿特丹規則%承運人責任%《海商法》
록특단규칙%승운인책임%《해상법》
随着国际航运技术的发展,现已生效的国际航运公约远远落后于时代,无法完整地调整国际货物运输领域出现的法律关系,新的公约呼之欲出.《鹿特丹规则》的出现正是顺应了这种需要,毋庸置疑这是国际航运界的一项重大事件,一旦生效将带来整个国际货物运输领域的革命.本人通过同在国际海运领域已经生效的三大公约进行比较,分析《鹿特丹规则》中对于承运人责任的具体规定的变化,并对我国《海商法》的应对之策提出自己的见解.
隨著國際航運技術的髮展,現已生效的國際航運公約遠遠落後于時代,無法完整地調整國際貨物運輸領域齣現的法律關繫,新的公約呼之欲齣.《鹿特丹規則》的齣現正是順應瞭這種需要,毌庸置疑這是國際航運界的一項重大事件,一旦生效將帶來整箇國際貨物運輸領域的革命.本人通過同在國際海運領域已經生效的三大公約進行比較,分析《鹿特丹規則》中對于承運人責任的具體規定的變化,併對我國《海商法》的應對之策提齣自己的見解.
수착국제항운기술적발전,현이생효적국제항운공약원원락후우시대,무법완정지조정국제화물운수영역출현적법률관계,신적공약호지욕출.《록특단규칙》적출현정시순응료저충수요,무용치의저시국제항운계적일항중대사건,일단생효장대래정개국제화물운수영역적혁명.본인통과동재국제해운영역이경생효적삼대공약진행비교,분석《록특단규칙》중대우승운인책임적구체규정적변화,병대아국《해상법》적응대지책제출자기적견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