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山東警察學院學報
산동경찰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DONG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2013年
6期
83-87
,共5页
虐童罪%虐童行为%儿童身心特殊性%社会危害性%特别保护
虐童罪%虐童行為%兒童身心特殊性%社會危害性%特彆保護
학동죄%학동행위%인동신심특수성%사회위해성%특별보호
浙江温岭虐童案引发了学界对虐童行为刑法规制问题的思考.儿童身心的稚嫩性、虐待行为对其伤害的潜在性以及不利影响的深远性,类似的虐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此有必要予以刑法规制.考虑到罪名的逻辑结构,以及为体现对儿童的特别保护精神,增设虐童罪是一种更为合理的选择.
浙江溫嶺虐童案引髮瞭學界對虐童行為刑法規製問題的思攷.兒童身心的稚嫩性、虐待行為對其傷害的潛在性以及不利影響的深遠性,類似的虐童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此有必要予以刑法規製.攷慮到罪名的邏輯結構,以及為體現對兒童的特彆保護精神,增設虐童罪是一種更為閤理的選擇.
절강온령학동안인발료학계대학동행위형법규제문제적사고.인동신심적치눈성、학대행위대기상해적잠재성이급불리영향적심원성,유사적학동행위구유엄중적사회위해성,대차유필요여이형법규제.고필도죄명적라집결구,이급위체현대인동적특별보호정신,증설학동죄시일충경위합리적선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