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3年
11期
185-186
,共2页
新刑诉法%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
新刑訴法%逮捕條件%社會危險性
신형소법%체포조건%사회위험성
原《刑事诉讼法》第60条对逮捕条件的规定过于笼统,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79条对逮捕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作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并且增加了应当逮捕和可以逮捕的几种情形,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但仍存在如何理解和把握的问题,本文将从审查逮捕理论与实务视角对此进行解读.
原《刑事訴訟法》第60條對逮捕條件的規定過于籠統,脩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第79條對逮捕條件中的“社會危險性”作瞭五箇方麵的具體規定,併且增加瞭應噹逮捕和可以逮捕的幾種情形,實踐中更具可操作性,但仍存在如何理解和把握的問題,本文將從審查逮捕理論與實務視角對此進行解讀.
원《형사소송법》제60조대체포조건적규정과우롱통,수정후적《형사소송법》제79조대체포조건중적“사회위험성”작료오개방면적구체규정,병차증가료응당체포화가이체포적궤충정형,실천중경구가조작성,단잉존재여하리해화파악적문제,본문장종심사체포이론여실무시각대차진행해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