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
성시건설이론연구(전자판)
ChengShi Jianshe LiLun Yan Jiu
2011年
33期
,共1页
本文提出城市公共空间是宜居城市物理实现的要素之一,并在回顾近代南昌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的五个阶段(旧时代、计划经济时代、开放时代前期、开放时代后期和宜居时代)基础上,认为为了塑造一个好的城市公共空间,政府应该约束市场力量的自发行为,并在其中充当“裁判者”和“执行人”的角色,尽量避免成为“利益分享者”,并且明白建设城市公共空间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交流的需求。
本文提齣城市公共空間是宜居城市物理實現的要素之一,併在迴顧近代南昌城市公共空間的髮展的五箇階段(舊時代、計劃經濟時代、開放時代前期、開放時代後期和宜居時代)基礎上,認為為瞭塑造一箇好的城市公共空間,政府應該約束市場力量的自髮行為,併在其中充噹“裁判者”和“執行人”的角色,儘量避免成為“利益分享者”,併且明白建設城市公共空間的最根本目的是為瞭滿足人交流的需求。
본문제출성시공공공간시의거성시물리실현적요소지일,병재회고근대남창성시공공공간적발전적오개계단(구시대、계화경제시대、개방시대전기、개방시대후기화의거시대)기출상,인위위료소조일개호적성시공공공간,정부응해약속시장역량적자발행위,병재기중충당“재판자”화“집행인”적각색,진량피면성위“이익분향자”,병차명백건설성시공공공간적최근본목적시위료만족인교류적수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