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
호북경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HUBEI POLICE OFFICER COLLEGE
2013年
3期
108-109
,共2页
刑事和解%被害人%被害人权利
刑事和解%被害人%被害人權利
형사화해%피해인%피해인권리
在刑事和解中,被害人享有救济性的权利和程序参与的权利.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由对抗到合作的转变,为被害人诉讼中心地位的复归创造了先决条件,是保护被害人权利的一种新型诉讼模式.刑事和解中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刑事和解制度本身存在不利于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因素、被害人权利保护立法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必须加强刑事和解制度自身的完善和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立法完善.
在刑事和解中,被害人享有救濟性的權利和程序參與的權利.刑事和解製度體現瞭由對抗到閤作的轉變,為被害人訴訟中心地位的複歸創造瞭先決條件,是保護被害人權利的一種新型訴訟模式.刑事和解中被害人權利保護的不足錶現在兩箇方麵:刑事和解製度本身存在不利于被害人權利保護的因素、被害人權利保護立法方麵存在不足.因此,必鬚加彊刑事和解製度自身的完善和被害人權利保護的立法完善.
재형사화해중,피해인향유구제성적권리화정서삼여적권리.형사화해제도체현료유대항도합작적전변,위피해인소송중심지위적복귀창조료선결조건,시보호피해인권리적일충신형소송모식.형사화해중피해인권리보호적불족표현재량개방면:형사화해제도본신존재불리우피해인권리보호적인소、피해인권리보호입법방면존재불족.인차,필수가강형사화해제도자신적완선화피해인권리보호적입법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