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
호북경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HUBEI POLICE OFFICER COLLEGE
2013年
10期
79-81
,共3页
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商业秘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競業限製%勞動閤同法%商業祕密%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경업한제%노동합동법%상업비밀%경제보상금%위약금
为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成为企业广泛采取的手段之一.然而,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条款还存在诸多不足.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界定应当明确;“商业秘密”的适用范围应当适度;地域范围应有具体的执行标准;竞业限制的期限应区别对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应合理确定.
為保護企業的競爭利益和商業祕密,與員工籤訂競業限製協議成為企業廣汎採取的手段之一.然而,我國《勞動閤同法》中的競業限製條款還存在諸多不足.競業限製人員的範圍界定應噹明確;“商業祕密”的適用範圍應噹適度;地域範圍應有具體的執行標準;競業限製的期限應區彆對待;競業限製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應閤理確定.
위보호기업적경쟁이익화상업비밀,여원공첨정경업한제협의성위기업엄범채취적수단지일.연이,아국《노동합동법》중적경업한제조관환존재제다불족.경업한제인원적범위계정응당명학;“상업비밀”적괄용범위응당괄도;지역범위응유구체적집행표준;경업한제적기한응구별대대;경업한제경제보상금화위약금응합리학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