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
中國社會工作
중국사회공작
CHINA SOCIETY PERIODICAL
2012年
26期
61-61
,共1页
赋税制度%老人%年龄界限%南北朝时期%王朝%租赋
賦稅製度%老人%年齡界限%南北朝時期%王朝%租賦
부세제도%노인%년령계한%남북조시기%왕조%조부
老人的年龄界限,到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发生了变化。晋王朝实行赋税制度时,在历史上首次对老人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年龄在十六岁至六十岁之间称为正丁,每年必须向国家交纳绢三匹,绵三斤和租米四斛。六十一岁至六十五岁称为次丁,租赋减半。六十六岁以上的为老人,
老人的年齡界限,到兩晉南北朝時期開始髮生瞭變化。晉王朝實行賦稅製度時,在歷史上首次對老人的標準作齣瞭明確的規定:年齡在十六歲至六十歲之間稱為正丁,每年必鬚嚮國傢交納絹三匹,綿三斤和租米四斛。六十一歲至六十五歲稱為次丁,租賦減半。六十六歲以上的為老人,
노인적년령계한,도량진남북조시기개시발생료변화。진왕조실행부세제도시,재역사상수차대노인적표준작출료명학적규정:년령재십륙세지륙십세지간칭위정정,매년필수향국가교납견삼필,면삼근화조미사곡。륙십일세지륙십오세칭위차정,조부감반。륙십륙세이상적위노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