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4年
19期
221-221
,共1页
公司%股东资格%股权转让
公司%股東資格%股權轉讓
공사%고동자격%고권전양
新修改的《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这就易导致公司成立后而股东出资不实,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到其股东资格,其是否可以享受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下,股东将其股权进行转让,受让人是否应该取得无瑕疵的股权?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新脩改的《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齣資額。這就易導緻公司成立後而股東齣資不實,這種情況是否會影響到其股東資格,其是否可以享受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在股東齣資不實的情況下,股東將其股權進行轉讓,受讓人是否應該取得無瑕疵的股權?針對這些問題,筆者在本文中提齣瞭自己的一點粗淺看法。
신수개적《공사법》제26조규정,유한책임공사적주책자본위재공사등기궤관등기적전체고동인격적출자액。저취역도치공사성립후이고동출자불실,저충정황시부회영향도기고동자격,기시부가이향수고동권리화승담고동의무?재고동출자불실적정황하,고동장기고권진행전양,수양인시부응해취득무하자적고권?침대저사문제,필자재본문중제출료자기적일점조천간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