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西南科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서남과기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3年
1期
8-11
,共4页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法律解释%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法律解釋%判決"不準離婚"
혼인법%제32조제2관%법률해석%판결"불준리혼"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关于离婚之规定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文章试图从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离视角重新详细阐释该款规定的真实涵义和立法精神,揭示出原有理解的错误性和法律解释、司法实践的违法性.进而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决“不准离婚”制度也是非法的和错误的.在当代中国,应正确认识婚姻的本质及其与国家之间的正确关系,尤其要明白国家之立法、行政和司法在离婚中仅具有消极功能.
我國現行《婚姻法》第32條第2款關于離婚之規定中,併沒有明文規定判決“不準離婚”.文章試圖從社會與國傢的二元分離視角重新詳細闡釋該款規定的真實涵義和立法精神,揭示齣原有理解的錯誤性和法律解釋、司法實踐的違法性.進而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決“不準離婚”製度也是非法的和錯誤的.在噹代中國,應正確認識婚姻的本質及其與國傢之間的正確關繫,尤其要明白國傢之立法、行政和司法在離婚中僅具有消極功能.
아국현행《혼인법》제32조제2관관우리혼지규정중,병몰유명문규정판결“불준리혼”.문장시도종사회여국가적이원분리시각중신상세천석해관규정적진실함의화입법정신,게시출원유리해적착오성화법률해석、사법실천적위법성.진이필연지,건기기상적판결“불준리혼”제도야시비법적화착오적.재당대중국,응정학인식혼인적본질급기여국가지간적정학관계,우기요명백국가지입법、행정화사법재리혼중부구유소겁공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