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法製與經濟(中旬刊)
법제여경제(중순간)
FAZHI YU JINGJI
2013年
7期
111-112,114
,共3页
以人为本%尊严%自由%利益%权利
以人為本%尊嚴%自由%利益%權利
이인위본%존엄%자유%이익%권리
在法哲学视阈下,“以人为本”表现为以人的尊严为本、以人的自由为本、以人的利益为本与以人的权利为本。人的尊严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自由是人的主体性、独立性地位的体现,利益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生活资源,权利是人的尊严、自由、利益的法律保障。
在法哲學視閾下,“以人為本”錶現為以人的尊嚴為本、以人的自由為本、以人的利益為本與以人的權利為本。人的尊嚴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自由是人的主體性、獨立性地位的體現,利益是能夠滿足人們需要的生活資源,權利是人的尊嚴、自由、利益的法律保障。
재법철학시역하,“이인위본”표현위이인적존엄위본、이인적자유위본、이인적이익위본여이인적권리위본。인적존엄구유지고무상적개치,자유시인적주체성、독립성지위적체현,이익시능구만족인문수요적생활자원,권리시인적존엄、자유、이익적법률보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