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5期
113-114
,共2页
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簡易程序%民事訴訟%普通程序
간역정서%민사소송%보통정서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源于人们对诉讼效率的考量及解决纠纷经济性的认同.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并不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或辅助性程序,作为一种独立的解决纠纷的诉讼程序,有着独立的功能与价值.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备等原因,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不规范,致使其未能充分发挥简易、迅速解决纠纷的功能,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与完善以不断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源于人們對訴訟效率的攷量及解決糾紛經濟性的認同.簡易程序是對普通程序的簡化,併不是普通程序的附屬程序或輔助性程序,作為一種獨立的解決糾紛的訴訟程序,有著獨立的功能與價值.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備等原因,民事訴訟簡易程序適用不規範,緻使其未能充分髮揮簡易、迅速解決糾紛的功能,故需要對其進行脩改與完善以不斷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
민사소송간역정서원우인문대소송효솔적고량급해결규분경제성적인동.간역정서시대보통정서적간화,병불시보통정서적부속정서혹보조성정서,작위일충독립적해결규분적소송정서,유착독립적공능여개치.단시유우입법불완비등원인,민사소송간역정서괄용불규범,치사기미능충분발휘간역、신속해결규분적공능,고수요대기진행수개여완선이불단괄응사법실천적수요.